連云區法院快立快執一起涉少案件
作者:張寶玲 惠蕾蕾 發布時間:2009-05-05 瀏覽次數:760
本網連云港訊:日前,連云區法院執結一起涉及青少年權益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該案當日立案,當日執結,快立快執,且全部自動履行完畢,有效維護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獲得當事人的高度贊揚。
該案申請人李某及被執行人徐某均系未成年人,被執行人徐某因放學排隊過程中的推擠行為導致申請人受傷,法院判決被執行人徐某賠償申請人李某16718.7元。因被執行人徐某未履行給付義務,李某的監護人申請執行。該案立案后,立案庭迅速將案卷移送執行局,執行法官立即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了細致的調解工作,被執行人徐某的監護人表示馬上給付賠償款,該案實現當天執結,并已全部自動履行完畢。雙方當事人對法院的工作作風及執行效率都給予了高度評價。
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開展以來,該院積極探索實踐涉少案件執行的新方法、新舉措。制定了《青少年維權案件執行若干問題規定》,對撫養權、撫育費、探視權、變更撫養關系、校園侵權、人身損害賠償等涉及青少年權益的執行案件優先執行、限期執結。同時,對涉少維權案件執行,該院貫徹人性化執行方法,講究執行藝術,以說服教育、親情感化為主,盡量促使被執行人自動履行或雙方和解執結,緩和矛盾,慎用強制執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