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  “沒想到法官能這么盡心盡力幫我們調解,可我當初的態度卻那么差,真的很不好意思,謝謝法官,耽誤您休息了!”313日晚上8點半,江陰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內,一起棘手的交通事故賠償糾紛案件終于調解成功,當事人潘某一改以往強硬的態度,向法官表達著感激之情。

潘某一家是四川儀隴縣人,多年前來江陰打工,租住在江陰夏港鎮,潘某的父母和妹妹以販賣蔬菜為生,潘某于2008年年初前往廣東打工。一個多月前的凌晨,潘某的父親駕駛電瓶三輪車準備去菜市場販菜時,臨時將車停在了機動車道上,結果被一輛常州的客車撞倒,潘某的父親當場命喪黃泉。交警部門在調查后作出責任認定,由肇事司機盛某負事故的主要責任,潘某的父親負事故次要責任。潘某聞訊后立即從廣東趕回江陰,由于和肇事方在協商賠償方面存在較大爭議,于是潘某一家將肇事司機、客車公司以及保險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索要各項賠償共計34萬余元。

案件審理之初,潘某的家人每天都到肇事司機家中鬧事,潘某的母親則整日在交通巡回法庭哭哭啼啼,承辦法官一面調查案件,一面做死者家屬的安撫工作。法官調查后發現,潘某家的經濟狀況確實不容樂觀,他們老家的房屋在去年地震時變成了廢墟,潘某的父親雖然已經58歲,卻是家里的頂梁柱,現在突然遭遇不幸,家屬們都希望能多拿賠償作為彌補。潘某更是整日整夜守在交通巡回法庭,非要法官按照起訴的標的進行判決,否則就不讓法官休息。

考慮到死者家屬情緒都比較激動,而常州客車公司和保險公司也都有一定的賠償能力,于是承辦法官兩邊進行調解,跟原告方解釋即使判決也會存在執行難的問題,當務之急是盡量多拿錢;跟被告方表明死者一家來自災區,不管是從法律上還是情意上都應該及時足額賠償。承辦法官苦口婆心,庭上調解不成,庭下調解,白天來不及做思想工作,晚上做,經過一個多星期的多方調解,最終在313日晚上使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由保險公司賠償11萬元,肇事司機和常州客車公司賠償21萬元。

據了解,截止到昨天上午,死者家屬已經拿到了全部賠償款,而潘某也決定不回廣東,留在江陰重新找份工作,陪伴在母親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