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動是魔鬼 一記耳光賠償近三萬元
作者:王元元 發布時間:2008-12-23 瀏覽次數:1172
本網鹽城訊:日前,東臺法院通過立案調解成功調處一起故意傷害暨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被告人賠償自訴人29000元,自訴人自愿撤回對被告人的刑事指控。
自訴人丁某到被告人周某經營的某電池專賣店購買了一組蓄電池,使用幾個月后,發現電池有質量問題,要求周某更換,因周某不同意更換新電池,雙方發生爭執。在糾扭過程中,周某一時情急,一巴掌打到丁某左側耳面部,致丁某左耳耳膜穿孔。經鑒定,丁某的損傷構成輕傷。丁某訴至法院要求追究周某的刑事責任,并要求賠償其損失30000元。
此案系刑事自訴附帶民事賠償,雙方均同意進行立案調解。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被告人周某一次性賠償自訴人丁某各項損失29000元,自訴人放棄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雙方之間因更換電池發生糾紛致自訴人輕傷所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關系全部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