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陽法院榮獲“江蘇省文明單位稱號”
作者:李金寶 徐從兵 發(fā)布時間:2013-11-26 瀏覽次數(shù):657
11月下旬,沭陽縣人民法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10-2012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稱號,這是該院連續(xù)6年2次獲此殊榮。
近年來,沭陽法院立足審判工作,深入推動精神文明建設,強化窗口服務,樹立便民形象,建成了集訴訟服務、矛盾化解、糾紛分流等功能于一體的“門診式”訴訟服務中心。在中心設置立案區(qū)、休息區(qū)、等候區(qū)、便民區(qū)、調解區(qū)、服務區(qū)六大區(qū)域;多媒體電子顯示屏、觸摸式電子查詢系統(tǒng)、訴訟指南、文書樣本、寫字桌、筆墨紙張、飲用水、復印傳真、免費儲物柜、雨傘等一應俱全,提供各項便民服務。從各部門選調年富力強、審判經驗豐富的精干力量和優(yōu)秀年輕干部、后備干部20人,分布到訴訟服務中心的各個節(jié)點,提供全方位熱情周到的服務。該中心連續(xù)三年被縣文明辦、縣誠信監(jiān)督局組織的群眾網絡評選為“優(yōu)質服務品牌”。該院創(chuàng)新工作機制,落實司法為民措施,公開向社會做出十項承諾,制定出便民措施28條,并向全縣公布,讓廣大群眾監(jiān)督法院工作。在立案審查過程中,實行訴前風險告知,執(zhí)行風險告知,促使當事人理性地行使訴權,提高防范風險的意識能力。落實公開審判制度,全院案件公開開庭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
該院6個人民法庭在轄區(qū)內選擇3至5名留守青少年作為聯(lián)系對象,為他們每人確定一名法庭干警作為“青少年維權志愿者”,定期到其家中、學校或父母工作單位了解其成長情況,幫助解決實際困難。三年來,六個人民法庭共結對幫扶留守青少年185人。
全院干警積極參加學雷鋒公益活動,2010年以來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幣20萬余元,無償獻血200余人次,各種形式助學60余人次,義務植樹150余人次,義務清理環(huán)境衛(wèi)生190余人次,參與交通執(zhí)勤100余人次;積極開展普法活動,累計發(fā)放法律宣傳資料1萬余份,開展法制講座60余場次,受教育群眾達5000多人。
通過開展文明單位創(chuàng)建活動,該院審判工作取得了長足發(fā)展。三年來,全院辦結各類案件56148件,年均辦案18716件,法官人均結案245件,案件準確率99.78 %,法院工作綜合考評得分位居全市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