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法院在審理各類案件過程中,以司法建議為抓手,針對審理中發現的問題,向有關的單位發出司法建議,促進法治環境的優化。

  溧陽法院刑庭在審理的一起濫用職權案件中,發現在城區建設施工大型項目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收繳工作中存在收費不規范等問題,針對上述情況,刑庭就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收繳工作提出了司法建議。溧陽市政府對此高度重視,全面規范人防工程建設與收費制度;強化監督,牢固樹立清正實干作風。

  武進法院橫山橋法庭在審結一起建筑設備租賃糾紛中,發現被告建筑公司在工程項目管理存在漏洞,該建筑公司的項目經理私自雕刻項目章擅自對外承接工程并發生租賃鋼管、扣件等業務,致建筑公司遭第三方起訴。武進法院遂發出司法建議函,建議建筑公司建立健全對項目部的管理制度,完善對項目部經理的定期考核,規范項目部印章管理,嚴格工程施工的監督,以降低訴訟風險。

  常州法院司法建議發現了行業問題,促使行業解決問題,為新常州建設作出了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