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下午,一對夫妻面帶焦慮走進揚中法院立案大廳,急切地向窗口咨詢。看著他們焦急的目光,該院立案庭黃良明副庭長趕忙接待了這一對夫妻。

 

原來這對夫妻來自安徽,兩個人沒有讀過書,來到揚中打工。今年夏天,丈夫跟著老板在丹陽安裝橋架的過程中,不慎從腳手架上摔下受傷,在丹陽治療了一段時間后轉到揚中治療。尚未完全康復就被老板要求出院回家休養,但仍欠醫院部分醫療費用未結,更不愿意補償其他損失。夫妻倆抱著希望來到該院新壩矛盾調解中心希望能和老板調解,但是沒有人愿意站出來證明他們與老板的用工關系,老板也拒絕到矛調中心調解。后來,兩夫妻跑了法律援助中心、勞動仲裁處,都沒有得到滿意的答復。無奈之下只能又和老板協商,老板愿意賠償六萬元,但只愿意先拿出15000元現金讓他們先回老家休養,另外45000打欠條。這對夫妻沒有文化,也不懂欠條是否存在法律效力,擔心老板打欠條只是為了敷衍了事,最后他們還是拿不到錢。他們無助地在外面亂轉,到處打聽,最終來到法院。

 

黃庭長耐心的傾聽了這對夫妻的實際情況,細心幫他們分析,并告訴他們在無法證明雇傭關系的情況下,老板欠他們的錢也能夠要到,因為欠條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黃庭長讓他們回去好好休養,如果老板不履行義務,就可以憑欠條來法院起訴他。這對安徽的夫妻聽完之后,深深松了口氣,終于放下心來,連聲道謝,滿意地離開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