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法院出臺《問責規定》推進作風建設
作者:茆正國 發布時間:2013-11-05 瀏覽次數:370
近日,建湖法院出臺了《建湖法院司法作風建設問責暫行規定》,該規定包括問責情形、問責程序等十八條,為推進該院作風建設,提高工作效能,提供了有力支撐。
以學促行,認識問責意義。《問責規定》出臺以后,該院在干警大會認真組織學習,充分認識問責的嚴肅性和強制性,促使干警自覺遵守規章制度,努力改進作風,要求全院誠懇接受各方監督,確保案件不出問題,隊伍不出問題。
重申紀律,深化問責機制。以《問責規定》出臺為挈機,該院再次重申上級有關作風紀律,要求干警在履行職責、遵章守紀、改進作風等方面查找不足,做到相互提醒,辦案中不枉不縱,不徇私情,在日常工作中深化問責規定的落實。
率先垂范,強化問責力度。該院首先將領導干部的問責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中,要求率先垂范,帶頭遵守問責規定,而且要結合規定進一步強化管理,加強教育,確保自己職責范圍內的干警不出問題,確實支持對違紀案件的查處問責工作。
嚴格督察,確保問責實效。該院還要求監察、政工部門強化執行力度,克服以往作風紀律查而不糾,糾而不深的情況,認真進行檢查、監督,對發現違紀問題責令立即整改,對違反問責規定的嚴肅查處,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