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南通中院出臺《關于開展法治型機關創建活動的實施方案》,從四個方面在全市法院開展法治型機關創建活動。

  建立責任體系。中院黨組專題活動實施方案,明確創建目標,制定創建標準,落實創建任務,細化創建責任,層層簽訂責任書,逐一分解到中院各部門和各基層法院。各職能部門加強督促檢查、追責問效,采取通報、匯報會等形式健全責任機制。

  修訂完善制度。對現有工作流程、工作制度進行徹底清查,制定出臺各類會議紀要,清理修訂完善各類規章制度。實行教育、約束、監督并重,群眾舉報投訴和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得到認真查處并及時反饋。進一步完善互聯網案件信息查詢系統,確保裁判文書上網數量達到規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