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法院多措并舉服務轄區企業發展效果明顯
作者:吳洪武 邱玲 發布時間:2013-11-01 瀏覽次數:425
為助力轄區企業健康發展,清河法院切實加強與企業的聯絡溝通,今年以來,先后走訪轄區內企業120家,提出司法建議23條、發放院企共建聯系卡29張、規范合同文本16件、避免和減少經濟損失460余萬元,維護了轄區企業的合法權益。
建立“企業聯絡員”制度,延伸服務職能。在全院范圍內擇優選派政治素質高、協調能力強、服務態度好、經濟領域熟的中層干警作為“企業聯絡員”,在,定期與企業電話聯系、到企業走訪、送法進企業,及時掌握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和民情民意,幫助企業處理各種涉法問題。
暢通“綠色通道”,方便企業維權。建立涉及企業案件訴訟的“綠色通道”,實行電話立案、上門立案、預約立案等多樣化的立案方式,對涉企案件實行快立、快審、快執、快結的一條龍服務保障措施,使爭議資金、物資等盡快進入周轉流通領域,讓涉訴企業盡快把時間和精力投入到生產經營活動中去。
慎用強制措施,保護正常生產。慎用強制措施,嚴禁隨意查封、扣押、拍賣企業的財產和凍結企業的銀行帳戶;嚴禁隨意對企業亂收費、亂罰款;嚴禁隨意拘傳、拘留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對起訴并申請保全轄區企業的案件,在充分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的基礎上盡量做好申請方的說服工作,不予保全,對轄區企業起訴外地當事人的案件,則盡量予以保全,維護企業的經濟利益。
靈活運用調解,妥善化解矛盾。在審理涉及企業糾紛案件中,始終堅持將調解優先原則貫穿案件審理始終,依托人民調解、訴訟調解、委托調解“三位一體”的大調解機制,靈活采用調解方法,多做有利于雙贏的調解工作,為企業發展消除不穩定因素,緩解企業生存壓力。
依法打擊犯罪,優化發展環境。加大打擊危害企業項目建設犯罪的力度,突出打擊“兩搶一盜”犯罪,保障企業的生產安全。依法嚴厲打擊各種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行為,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從重懲處貪污、受賄、玩忽職守、濫用職權以及挪用、侵占重大項目資金等國家工作人員犯罪行為,優化企業發展環境。
堅持平等保護,及時提出建議。平等保護不同所有制企業,堅持依法保護投資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對在轄區內投資經營的企業,不論規模大小,不論來自何地,一律實行平等的司法保護和法律服務。密切關注涉企審判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敏銳掌握影響經濟發展的苗頭性、普遍性的問題,及時進行風險提示,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