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中院規范拍賣公告實現陽光拍賣
作者:袁飛 楊梅花 發布時間:2013-10-31 瀏覽次數:576
近日,徐州中院針對拍賣市場上各種不規范行為,專門出臺規定,對法院拍賣公告進行詳細規定,實現規范拍賣、陽光拍賣。
人民法院對外委托拍賣屬于強制拍賣,目的在于將被查封、扣押和凍結的財產及財產權利、破產企業財產及財產權利,通過拍賣變現的方式,保護國家、集體利益和當事人利益,是實現權利人債權的重要手段。
但拍賣市場上常常出現暗箱操作、“關門拍賣”、“職業控場”以及串標、黑惡勢力控場等不規范行為,徐州中院針對這一情況,制訂了《關于進一步規范涉訴資產拍賣公告的規定》,對拍賣公告的要素、版式等做出了詳細規定,力爭最大限度提高拍賣的知曉度,實現規范拍賣、陽光拍賣,提高拍賣成交率、增值率,實現資產處置價格最大化。提高涉訴資產交易的公正性和公信力,最大限度地實現司法拍賣的公開、公平、公正,受到了社會各界廣泛的關注和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