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法院強化四項措施促進司法公信
作者:蘭壘 發布時間:2013-10-31 瀏覽次數:391
10月30日,靖江法院召開黨組會,認真學習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踐行司法為民大力加強公正司法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見》,并根據文件要求,明確今后法院要著重抓好司法業績、司法能力、司法環境、司法作風等四項工作,促進司法公信力不斷提升。
以加強執法辦案為工作之本。圍繞審判抓好審判,強化院、庭長業務管理職能,發揮審管部門事前、事后監督作用,著力推行司法公開,規范法律文書簽發的權限和程序,嚴把案件質量關;服務審判保障審判,人員與車輛優先保障審判一線,職級待遇落實向一線傾斜。
以提升司法能力為重中之重。以青年法官培育為核心,制定后備人才培養方案,通過“搭平臺、擺擂臺、給舞臺”,有計劃將青年干警安排到壓力較大的崗位磨練,全面培養其業務素質,提高做群眾工作的能力、庭審駕馭能力和文書制作能力。
以營造外部環境為當務之急。進一步深化執行聯動機制,加強與各金融機構、房屋管理部門、公安機關協作對接,建立對被執行人金融資產、房屋、車輛信息的快速查詢控制機制;做好建立市、鎮、村三級執行工作網絡管理指導和考核工作。加強與新聞媒體的協作,建立司法與民意的良性互動。
以司法作風建設為重要抓手。按照“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總要求,著力在聯系法院工作實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上下功夫,認真查擺在法院工作中存在“四風”問題,切實改進工作作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