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解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七少”有良策
作者:王成玉 李星星 發布時間:2013-10-29 瀏覽次數:445
日前,鹽城中院對今年上半年全市一審行政案件開庭審理中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進行了調查,結果表明當下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存有“七少”現象。簡言之:“市直行政機關出庭少、“一把手”出庭少、行政機關主動出庭的少、各級政府負責人出庭少、二審案件出庭應訴少、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中聽的多說的少、以及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多,但真正落實到位的少。為解決“七少”,該院在探索中積極尋求創新對策,收效明顯。
主動建言,建立策應機制。該院根據省法院、市政府等出臺的相關意見,已建立起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提醒、督促、反饋等配套機制,搭建起官民平等對話的平臺。據了解,該院利用半年向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發送年報之機,及時反映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現狀、對存在不足提出司法建議,得到了四套班子領導的關心與支持,較好地優化了行政審判的外部環境,促進了各級領導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建章立制,規范引導。該院出臺了5個專項規范文件,建立和完善行政機關負責人行政訴訟出庭應訴工作制度,明確要求基層法院一審行政訴訟案件開庭審理,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不得低于80%,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不得低于5%。同時還建立案前建議函制度、庭長跟蹤落實制度和案后反饋制度,對每一起行政訴訟案件,都要向行政機關發送“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建議函”,對需行政“一把手”應出庭應訴的案件,直接向行政“一把手”發送,并跟蹤落實。案后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以信息形式及時報送給政府法制辦公室,讓其出庭出聲成為常態。
借助外力,擴大效果。該院對一些涉及民生和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案件全過程,使行政首長成為行政訴訟的“主角”,化解官民紛爭的使者。據統計:今年第三季度,全市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率同比上升30%,行政糾紛化解率同比下降30%。
在此同時,建立健全監督考核制度,該院建議政府加大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考核力度,將其列入年終目標考核,并與政府年度綜合工作目標績效掛鉤,力求讓“七少”在行政應訴中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