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開發區法官進村調解化解矛盾
作者:興園 發布時間:2013-10-28 瀏覽次數:362
沒有莊嚴的法庭,也沒有莊重的法袍,只有簡單的會議桌,幾把椅子,原、被告分坐兩端,這便是流動的法庭開庭的情形,簡易又不失規范,嚴肅卻不失親近。近日,鎮江開發區法院平昌巡回審判點在鎮江新區姚橋鎮茂華村委會,成功調解一起離婚案件。
原告蔡某與被告宋某系再婚家庭,因感情不和,蔡某遂向法院起訴要求與宋某離婚。該院平昌巡回審判點受理該案后,第一時間向被告宋某送達了相關應訴材料,送達過程中,宋某抵觸情緒較大,表示堅決不會參加開庭。蔡某也悄悄告訴承辦法官,宋某脾氣很怪,有可能對其進行人身攻擊,希望法院能夠保護好自己,并且徹底解決好這次離婚案件,化解雙方的矛盾。承辦法官立即與二人所在村委會取得了聯系,了解了相關情況后,決定將庭審安排在村里進行,并邀請村干部參與庭審調解。庭審中,在承辦法官和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被告宋某消除了抵觸情緒,同意與原告離婚,同時雙方也就財產的分割達成分割協議,一起離婚案件得以妥善解決。
案件審理結束后,村干部們對法院這種“接地氣”的辦案方式,給予好評,表示希望法院多開展庭審進村活動,化解基層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