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來,常州市中級法院從審判實踐出發,有針對性地向行政機關發出司法建議20余份,并加強跟蹤落實,充分突出司法建議延伸服務、創新管理、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作用,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領導肯定。

  常州中院將司法建議作為審判工作能動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有效切入點,延伸審判職能,積極開展司法建議工作,促進行政機關創新管理規則,規范社會活動。該院在相關個案審判中發現,行政機關執法中存在違法問題、個案中可能隱藏群體性事件苗頭、社會普遍現象中潛藏矛盾糾紛源頭、敏感期間的訴訟矛盾可能突發為惡性事件,遂連續向公安、司法、工商等機關發出5份司法建議。

  在實際操作中,常州中院注重厘清審判、行政職能界限,不越權處理行政問題,同時掌握行政機關的職能責任,提出改進其工作的針對性意見和合理性建議。針對有關部門對肇事車輛的套牌騙保嫌疑沒有調查核實而影響保險公司權益的問題,建議公安機關及相關職能部門進一步改進交通事故現場處置工作流程,認真做好現場信息特別是車輛基本信息的核查和比對。針對檔案部門違反規定讓原審被告人查閱并復印法院審委會討論案件筆錄的問題,建議檔案部門加強訴訟檔案保密工作,防止泄露審判秘密,干擾正常的審判秩序。

  在此基礎上,該院注重跟蹤司法建議的落實情況,督促相關部門組織專人核實、處理,及時反饋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并協助完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溝通交流的長效機制。公安、司法等社區矯正機關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環節。司法局表示進一步加強與法院、檢察院、公安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及時溝通信息,強化社區矯正工作中的銜接管理。市、區工商部門領導專程赴法院召開座談會,探討完善工商登記、防范風險的可行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