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區法院開展清理長期未結案件活動以來,通過“四定”工作法,認真組織落實,積極清理,取得顯著的成效。截止目前,納入清理范圍的564件案件,清結率已達97%,未清結的17件案件中,除有12件確因中止、鑒定等客觀原因不能清結外,其余案件都能夠在近期結案。

 

定案到人。實行一案一人負責制,明確責任、細化任務。要求承辦人剖析案件原因,作出明確說明,制定結案計劃。對崗位調整的法官,及時變更案件承辦人。

 

定期研討。針對長期未結案件,各業務庭每月進行一次案件集中討論,明確辦案思路、加強督辦。每季度召開一次專項研究長期未結案件的審委會,要求庭長匯報未結案原因,研究討論長期未結案件的癥結所在和法律適用問題。

 

定月通報。該院審判管理辦公室對長期未結案件認真梳理,每月將長期未結案件在內網上進行通報。在辦民商事案件滿5個月未結、刑事案件滿2個月未結,既進行通報、督辦。

 

定額考核。將案件承辦人的結案數量與月考核進行掛鉤,對人為原因造成案件長期未結的承辦人扣發考核獎,對結案數量較多、審限較短的承辦人予以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