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中院創建特殊人群服務管理新機制
作者:王成玉 朱倩 呂偉平 發布時間:2013-10-18 瀏覽次數:436
鹽城中院在依法履行審理減刑、假釋案件及刑事申訴、再審案件職能的同時,積極探索特殊人群服務管理新機制,主動參與社會治安綜合管理,努力將司法大愛灑向人間,給眾多家庭和特殊人群帶來福祉和歡欣。
規范審理涉特人群案件,凡錯必糾。該院在辦理減刑、假釋案件過程中嚴格執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今年3月,會同鹽城市人民檢察院、鹽城監獄召開聯席會議,出臺了《關于提請、審理減刑、假釋案件若干問題的會議紀要》,與此同時,還制定了《減刑、假釋案件內部審理規程》,明確要求對刑罰執行機關提請的全部假釋案件進行聽證審理外,還對提請未成年人減刑、提請對罪犯減去剩余刑期的案件全部進行聽證審理,確保案件透明、公正,從源頭上減少特殊人群再次違法犯罪的發生。
在規范審理涉特人群案件的基礎上,該院堅持凡錯必糾的原則不含糊,對于原審判決確有錯誤的判決、裁定,及時依法糾正并積極協助申訴人、原審被告人辦理善后事宜,切實保護其合法權益。在審理未成年人減刑、假釋、刑事申訴、刑事再審案件中,嚴格按照立法及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指導案件審判,確保將立法對未成年人訴訟權利的特別保護落到實處。今年1-9月,該院審結減刑、假釋案件1126件,其中減余刑釋放288人,假釋243人,其中未成年人49人;審結刑事申訴、再審案件21件,其中改判2件。
凸顯庭審教育,審后回訪“不斷線”。該院分管院長介紹說,該院審監庭在庭審教育中,抓住了三個關節:一是加強對擬刑滿釋放、假釋罪犯、原審被告人的教育感化工作,寓教于審,通過庭審活動的教育和裁判文書的充分說理,使他們真正認識到自己的犯罪行為給家庭、社會帶來的危害性,認罪伏法;二是加強對非監禁刑罪犯在移交前的法制教育,增強罪犯回歸社會、重新做人的意愿和信心;三是耐心細致向刑事被告人進行法理、倫理、情理疏導,最大限度地化解對立情緒,爭取得到被害人的諒解。李某因多次盜竊被公訴,庭審中他認為犯罪是因困境所迫而為。當法官當庭入情入理的剖析后,他幡然醒悟,認錯悔罪。
在做好庭審教育的同時,該院做好回訪工作不斷線。近年來,該院審監庭時刻與社區矯正管理機構保持工作聯系,定期有重點地對矯正對象進行回訪,在回訪過程中,一方面加大釋法的宣傳力度,消除社區居民尤其是被害人及其親屬對假釋人員的偏見和歧視,一方面不間斷地對假釋人員進行審后教育,幫助其自覺增強法律意識和守法觀念,鼓勵他們揚起人生風帆,成為珍惜生命、熱愛生活的新人。
創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區”,筑起“防護墻”。該院針對未成年人法律意識淡薄、自控能力差、容易違法犯罪的實際,該院在轄區開展了創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區”活動,并指導街道、社區相繼建立幫教關愛中心,通過運用法制教育講座、以案釋法、組織參觀法院和旁聽法庭審判等有效載體與形式,幫助有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和單親、服刑人員的子女及時得到教益。今年年初,該院審監庭了解到轄區學生陳某因父親去世、母親犯非法經營罪服刑造成學習和生活困難時,立即派法官走訪當地社區、學校,幫助協調改善其住宿和學習環境,并送去500元慰問金,同時又與監獄部門聯系,安排陳某與其母親親情會見,使陳某非常感動,流下了熱淚。他表示絕不辜負法官和期望,好好學習,努力成為一名有知識、有抱負的大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