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及時、準確、有效、嚴厲地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行為,近日,丹陽法院聯合丹陽市公安局、丹陽市檢察院、丹陽市人社局等部門制定了《關于規范處置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的意見》,加強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的查處工作,依法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該意見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定義及認定標準予以了明確,同時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各自職權范圍內認真做好拒不支付勞動報酬行為涉嫌犯罪案件的調查、移交、偵辦、審查批捕、審查起訴和審判等工作作出了詳細的規定。

 

意見要求各部門在辦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的過程中,要加強溝通協調、通力合作,形成打擊合力,健全信息通報制度,通過簡報、會議、網絡等多種形式實現信息共享,共同推動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