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開展集中執行活動以來,揚中法院執行局積極創新執行理念、更新執行裝備,規范執法、文明執法。“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此次清理積案活動中該院首次啟用了執法記錄儀,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執法記錄儀不僅成為當事人抗拒執行妨礙執行取證的“利器”,同時又是保護執行干警的良器。對當事人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依法對其實施司法拘留一次;當事人反映執行干警說話不文明、傲慢粗魯,執行人員用記錄儀攝像做出解釋,有力地反擊了對方的無理指責,在證據面前當事人心服口服地接受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