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披露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豬肉食用油問題多
作者:陳月飛 發布時間:2013-10-10 瀏覽次數:1118
省高級人民法院昨日發布全省法院近年審結的10個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多數案件所涉食品為百姓生活必需品。
群眾身邊的燒烤、鹵菜、零食等特別容易被不法分子做手腳,此次披露的案件一半與此有關。其中有燒烤攤主在原料中添加亞硝酸鹽致使兩名兒童中毒,有南通多名不法分子大量收購加工銷售病死雞,還有在生產瓜子花生、面制品等休閑食品過程中采用劣質原料、添加有毒物質,江陰披露的假牛肉案銷售額更是高達76萬余元。
這10起案件中,豬肉和食用油兩類群眾生活必需品“出場率”很高,“地溝油”、“瘦肉精”等均在其中。
2011年3、4月至10月份案發的大部分時間內,梁永增為實際負責人的江蘇永增肉食公司向待宰生豬體內注射含“瘦肉精”成分的混合藥物,豬肉先后被銷至南京、常州、泗洪等地。經查,有2500余萬元的豬肉被注射“瘦肉精”及灌水;厲登軍所在的宏潤公司明知所購永增公司豬肉有問題,仍繼續購進并銷售1700余萬元問題豬肉。案發后,兩公司和負責人均被嚴懲。
大多數問題食品處于終端,在案犯銷售后一般數個月就會被查處,但一起涉案金額超過800萬元的案件涉及食品原料,持續犯案達數年之久。揚州億豪食品公司2001年成立后,總經理陳基焜違反國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在生產豆制品時添加雙乙酸鈉、二氧化鈦等添加劑,以提升產品色澤外觀并延長保質期,銷售額達838萬余元。陳基焜最終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