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法院處理民生糾紛惠及百姓
作者:肖天存 盧云云 戴麗娟 發布時間:2013-10-10 瀏覽次數:413
關注民生、保障民生是人民法院義不容辭的政治責任、社會責任和法律責任。近年來,常州法院在審理執行民生糾紛過程中,注重源頭治理,從根本上解決人民群眾的民生問題,為全市推進民生幸福工程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審理民生糾紛過程中,常州法院堅持調解優先,審慎穩妥審理,彰顯司法關懷。今年以來,全市法院一審民生案件調解率達到50%以上。注重借助外力,加強與公安、衛生、環保、人事和社會保障、工會、婦聯、消協等部門的聯系與溝通,營造化解糾紛的合力,努力從源頭上化解糾紛。 “一般而言,許多與民生相關的糾紛都具有一定共性,個案當事人的訴求代表著許多群眾的利益,對這類帶有普遍性的民生糾紛,我們不滿足于就案辦案,而是追根溯源,從源頭上解決困擾百姓生活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常州中院院長張屹說。
為確保民生案件當事人實體權益及時、充分兌現,常州兩級法院堅持從立案及審判階段入手,充分發揮立、審、執一體化機制的作用,傾力打造涉民生案件審理和執行的綠色通道。加強涉民生案件財產保全力度,7月份以來,僅常州中院就成功對151件案件實施財產保全,同比上升36%,保全金額達13.26億元。在執行中,他們積極拓寬執行思路,創新執行措施,妥善處理了大批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難案。
2012年底,常州市強宏機械公司法定代表人顏某因經營不善,棄企逃債。71名員工頓時陷入困境,情緒激動并集訪。新北區法院及時與區勞動爭議仲裁委溝通,對被執行人財產進行仲裁保全。執行中,由于被執行人的財產遠不夠支付工資,法官遂另辟蹊徑,從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債權線索中尋找突破口。在與債權人常州寶菱重工公司取得聯系后,了解到被執行人在該公司有應收款,經多方協調,寶菱重工同意提前支付應付款,從而將這筆尚未結算的債權,轉化成支付企業員工工資的“真金白銀”,確保了該案圓滿執結。
加強對弱勢群體的司法救助,主動為城市低保人員、農村特困戶等弱勢群體和困難當事人緩、減、免訴訟費。武進區法院借力社會愛心人士投資100萬元,設立“興國百萬護苗基金”和“護苗父愛基金”,用于幫助失足青少年及在司法活動中發現的有生活困難的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