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開展“兩項活動”以來,宿城法院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強化措施,全面推進該院執行工作取得較好成績。到目前為止,該院“涉民生”案件實際執結456件,共實際執結各類案件1120件,人均執結為65.9件、在全市排名第二。該院被表彰為“執行工作先進集體”,三位執行干警被是市中院表彰為“先進個人”。在執行過程中,該院執行干警總結了以下執行工作經驗。

 

講求“快”字,提高執行效率。案件一進入立案系統,就快速明確責任、及時分工。第一時間對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進行查詢、凍結。積極尋找被執行人行蹤和被執行財產線索。一旦收到有關執行線索,無論是休息日、還是夜間,執行人員立即行動起來。扣押、拘留等,各項執行措施有條不紊的進行。如在洋河鎮張某拒不返還借款案件執行過程中,執行人員接到當事人舉報的線索,連夜冒雨前往被執行人家中,將張某帶回拘留。

 

追求“活”字,運用執行藝術。在執行中,該院做到既嚴格執法、文明執法,確保執行程序合法、執行行為規范,更講求執行策略,把握社會人情、關系利益,靈活運用多種執行方式,徹底化解矛盾。該院注重執行聯動機制,對執行阻力較大的案件,該院聯合公安、街道、社區等部門聯合執行,取得了較為顯著的成效。2013515日,該院全體干警在劉懷院長的帶領下,聯合公安、城管等部門,對一起拒不執行拆除判決的被執行人進行強制拆除。執行效果得到群眾的一致好評。

 

樹立“威”字,維護司法形象。執行中不可避免地會遇到阻擾、發生摩擦,甚至遭遇威脅、恐嚇、打罵、人身攻擊。面對這些老賴,該院執行人員堅信邪不壓正,做到依法執行,敢于碰硬,處處展現執行干警良好的執法形象。該院干警十分注意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從人員、裝備等方面保障執行.嚴格規范執行程序,讓當事人找不出破綻、抓不住把柄。在一起夜間執行案件中,被執行人家屬醉酒進行阻礙執行,執行干警迅速將其控制,押往區法院進一步處理。

 

力爭“和”字,追求執行效果。該院始終堅持多用調解辦法、慎用強制措施的原則,努力地找到雙方當事人利益共同點。認真細致的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把執行和解過程轉化成增進雙方當事人理解溝通的有效途徑,通過擺事實、講法律、明是非、定責任,化解當事人之間、當事人與執法人員之間、當事人與其他人員之間的矛盾,減少社會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