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維護合法金融債權,化解金融機構不良信貸金融風險,提升司法公信力。姜堰法院自820日起,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涉金融案件集中執行活動。集中時間,統一調度,多措并舉,推進案件執行,共拘留金融“老賴”3人,執結案件19件,執行款到位160余萬元,取得了良好的執行效果和社會效果。

 

近年來,金融執行案件未結案件多、標的金額大,不僅影響了法院形象,還給國家造成了很大的經濟損失,成為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在對所有金融企業債權案件進行分析梳理的基礎上,該院執行局先后與區農商行、農行等金融機構召開涉金融案件執行工作座談會,全面對接,逐案分析,確定了集中開展涉金融機構案件集中執行月活動。

 

在集中活動中,法院加大領導力度,成立了由院分管領導韓國清副院長掛帥、執行局負責人具體指揮的領導小組,專門負責此次集中執行活動。執行局、相關金融機構分片組成金融案件集中執行小組,做到“四個集中”,即:集中分析研究、集中調查核實、集中查詢線索、集中力量采取強制措施。

 

為改變以往被執行人難找、被執行財產難查的狀況,執行局干警在各級領導的支持下,加大力度,積極行動,與金融機構、房產部門、車管所合作,努力查找被執行人財產。發揮聯動機制的作用,加強與鄉鎮金融機構和信貸員的溝通,努力查找被執行人下落,研判被執行人的履行能力,尋求執行的著力點和突破點,有的常年找不到人的執行案件順利執結,有的久執未結的骨頭案得到有效消化。

 

集中執行涉及的案件大部分是由于歷史原因導致久執不結的案件,有的被執行人艱難維持經營不具備履行能力,有的案件主債務人已不存在僅剩下了擔保人,有的采取躲、賴的方式規避執行。對此,執行干警發揮“五加二”、“白加黑”的執行精神,放棄節假日休息時間,行走在街頭巷尾,奔波于田間地頭;不斷加大強制力度,果斷采取拘留等司法強制措施,將司法拘留裁定書及時張貼到被執行人所在的鎮村,并通過媒體曝光、公布失信人員名單,形成高壓態勢,促使被執行人履行義務,打擊對金融機構借款“欠、賴、拖”的不良風氣。

 

為維護社會穩定、全面提高金融案件執行率,執行干警堅持司法強制和說服教育相結合,靈活機動,因案施策,對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的,及時督促其履行;對無現款履行能力的,積極采取強制措施,拍賣其財產;對強制執行可能造成被執行人生活困難、影響社會穩定的,盡量采取和解方式進行妥善處理。同時,執行局陳網喜局長帶領四名執行干警走進區廣播電臺《行風熱線》節目直播間,圍繞執行程序中的法律維權問題,通過空中電波與聽眾和網友進行互動交流,現場接受他們的提問和咨詢,開展法制宣傳;孫廣明副局長等就規范金融機構內控機制、降低經營風險和協助法院執行等問題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姜堰市支行發出司法建議書,人行姜堰支行首次以姜銀函[2013]10號文件形式進行回復,聯手協作,形成合力,共建良好法制環境,同育良好信用機制,體現了法院堅持能動司法的良好效果,得到了金融行業和各級領導的一致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