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泰州高新區法院面對案件多、任務重、警力不足的實際,堅持“一人多崗、一崗多責”,大力推行“四聯動”,促進審判工作高效運行。

 

推行“保安”與“警隊”聯動。充分利用院資源,安排法警隊對保安進行理論培訓、技能訓練、處突演練,調動安保力量發揮積極性,打造一支“拉得出、打得響”的應急分隊。

 

推行“警隊”與“業務庭”聯動。定期召開協調會,組織審判人員與法警對個案特案進行分析研究、風險評估、預案制定,強化安全責任意識,確保庭審準備充分,靈活機動。

 

推行“業務庭”與“看守所”聯動。主動聯系看守所,通過走訪、電話詢訪的方式了解被告人羈押表現及行為方式,初步掌握被告人思想動態、性格特征。庭審時做到知己知彼,從容應對意外發生,出色完成審判任務。

 

推行“法院”與“公安”聯動。建立處突協作機制,重點解決法院在審判工作中出現的各類事件和依法處置警力不足的突出矛盾,密切協作,發揮最大效能,盡早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維護良好的審判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