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蟹農種罌粟當“藥”用,結果……
作者:南京市溧水區人民法院 張飛飛 發布時間:2022-04-01 瀏覽次數:1786
螃蟹吃罌粟果子不會生病,現如今竟還有人相信這樣的謬論。這不,蟹農老張聽說這個偏方后便在自己承包的蟹塘邊種植了一排,一年后,老張終于盼來了罌粟結果,但還未開始給螃蟹“治病”,地里那片“燦爛的風景”就被民警發現了,現場一清點,好家伙,足足有兩千多株。
案情介紹
2020年5月份左右,老張去安徽一個私人飼料加工廠加工螃蟹飼料,在工廠內看到有人將罌粟果子混進飼料里進行再次加工。老張轉念一想,之前就聽別人說過,喂螃蟹吃罌粟果子不生病。老張想著先試一試,說不定真有效果。于是,他乘人不注意偷偷掐了兩顆罌粟果子裝進了口袋。
回到家后,老張便將罌粟果的種子種在了自己承包的蟹塘邊的塘埂上。為了不讓人發現,還特意在四周種上了一排樹木進行遮擋。
一年后,老張種的罌粟已經結果,還有幾天便可以摘下。抱著僥幸心理的老張怎么也沒想到,還是被民警發現了。2021年5月12日,民警對老張進行了調查詢問,了解基本情況后,并在老張指認的案發現場,對其種植的罌粟進行了鏟除和清點,共計2016株。后經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涉案物品為罌粟科罌粟屬罌粟。也就是說,老張種植的罌粟屬毒品原植物。
溧水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老張的行為已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老張犯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老張被抓獲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且自愿認罪認罰,對其依法予以從輕處罰。綜合上述情節,溧水法院以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法條鏈接
罌粟是我國法律明令禁止的毒品,是提取海洛因的主要毒品原植物。
我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規定: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鏟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一)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
(二)經公安機關處理后又種植的;
(三)抗拒鏟除的。
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獲前自動鏟除的,可以免除處罰。
同時,《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少量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少量罌粟殼的。
有前款第一項行為,在成熟前自行鏟除的,不予處罰。
法官提醒
春暖花開,萬物復蘇,正是春耕種植好時節,種白菜、種茄子、種月季,反正種什么蔬菜、鮮花都行,就是不能種罌粟花。在此慎重提醒廣大居民,莫要輕信所謂的“治病”偏方,私自種植罌粟。它是重要的制毒原植物,種一顆也違法,輕則拘留罰款 重則判刑入獄
擴展資料
什么是“毒品原植物”?
毒品原植物是指用來提煉、加工成鴉片、海洛因、嗎啡等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植物。當今世界的毒品原植物有罌粟、大麻、古柯、卡特樹等。
關于罌粟你了解多少?
罌粟是提煉鴉片等毒品的原料,罌粟殼中含有嗎啡等物質,非法種植買賣、在食品中添加都被明令禁止。
罌粟殼內生物堿成分會引起中毒成癮,清代林則徐“虎門銷煙”嚴禁鴉片的義舉曾振奮中華民族,長期以來罌粟及其制品鴉片為毒品之列,現代醫學臨床也按麻醉藥品進行管理。
長期食用罌粟殼會出現發冷、出虛汗、乏力、面黃肌瘦、犯困等癥狀,嚴重時可能對神經系統、消化系統造成損害,甚至會出現內分泌失調等癥狀。對人體肝臟、心臟有一定的毒害。李時珍在《本草綱目》里早就引用元代朱丹溪的話說:“其治病之功雖急,殺人如劍,宜深戒之。”《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版更是強調罌粟殼入中藥“易成癮,不宜常服。孕婦及兒童禁用,運動員慎用。”(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罌粟、央視網—火鍋禁品罌粟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