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紛再起 “紅螞蟻”名稱權花落誰家?
作者:昆山市人民法院 蔡磊 尹瑾 發布時間:2018-03-05 瀏覽次數:443
如果您曾經經歷過裝修,一定聽說過“紅螞蟻裝潢公司”,但是,大家是否知道在昆山居然有兩家“紅螞蟻”公司?近日,這兩家公司就因為名稱權歸屬問題,到昆山法院提起了一次行政訴訟,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江蘇紅螞蟻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0日,并于2004年在昆山設立分公司。無獨有偶,在上海也有一家上海紅螞蟻裝潢設計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2日,經營范圍與江蘇紅螞蟻公司類似,均主要涉及裝潢裝飾領域。更巧的是,上海的“紅螞蟻”公司在2009年也在昆山設立了分公司。從此,這兩家“紅螞蟻”開啟了一輪輪的商號、商標權的法律之爭。江蘇紅螞蟻曾在2012年、2014年通過商號、昆山兩地法院尋求司法救濟,最終法院確認上海紅螞蟻有商標侵權行為,應在日常使用中不得簡化、突出使用名稱中的“紅螞蟻”。但法院同時認定,上海紅螞蟻裝潢設計有限公司將“紅螞蟻”文字注冊為企業字號使用的行為已經生效法律文書確認,可以使用“紅螞蟻”文字作為企業名稱。2015年6月24日,江蘇紅螞蟻公司向昆山市市場監管局提出企業名稱爭議申請,認為昆山市市場監管局作為企業登記機關,未能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盡到法定的審查義務,其核準上海紅螞蟻昆山分公司之設立登記屬于行政違法行為,應當予以糾正。昆山市市場監管局于2015年10月21日作出《企業名稱爭議處理決定書》,駁回了江蘇紅螞蟻公司的申請,決定保留上海紅螞蟻昆山分公司的名稱權利。因此,江蘇紅螞蟻公司起訴至法院,請求撤銷該決定。該起案件中的爭議點在于市場監管局的處理決定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適用法律是否正確、程序是否合法。
法院經審理認為,首先,依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之規定,上海紅螞蟻昆山分公司作為“分公司”,是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也就是所謂的“非獨立法人”,其商號應包含其所從屬企業的名稱、行政區劃、組織形式,該名稱不包含行業特征及區別性詞語,故不存在將“紅螞蟻”作為其字號予以登記注冊的事實,昆山市市場監管局也無需在登記時對該分支機構名稱進行重查;其次,關于江蘇紅螞蟻主張的上海紅螞蟻裝潢設計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實施的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企業因名稱與他人發生爭議,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處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昆山市市場監管局考量之前多次的司法認定結果等事項后,決定保留其名稱權利,并未違反規定。
法官提示:在商業競爭領域,由于商號尤其是知名商號、老字號引發的爭議日趨增加,除了商號所有權人意識的增強外,市場上“傍名牌”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也日益多發,為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相關權利人應做好登記確權、日常維權等工作。同時,行政機關在處理爭議決定時,應嚴格依法依規、遵守程序,滿足實體和程序的雙向公正。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是衡量行政行為合法性的重要標準,也是行政機關自我保護的重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