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宿遷訊:截至200874,江蘇泗洪法院共受理某房地產公司執行和訴訟案件共200多件,但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羅某拒絕配合法院工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拒不到庭應訴。近日,在協助執行員配合下、審判執行人員聯動,使這兩項工作順利完成。

77下午5時,在泗洪法院鄭明光、劉昌海兩位副院長帶領下,執行局和民一庭共十二名干警分乘三輛車前往淮安楚州,對該房地產公司的案件進行執行和送達有關審理應訴手續。通過協助執行員提供的線索,審執人員順利找到了被執行人的公司,但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羅某不在,經了解羅某外出吃飯,所乘車輛為南京牌照的S500型奔馳轎車,住楚州外國語學校附近的別墅區。審執人員兵分三路,在楚州市區的飯店尋找羅某,后在一小區內找到了羅某的車輛,在小區的物管帶領下,找到了羅某的住處,但羅某不在,經電話與其聯系,羅某答應在第二天到泗洪法院處理此事。79下午,羅某及其公司的工作人員到庭,民一庭審理案件順利送達了開庭手續,進入執行程序的22件標的額總計140590.7元全部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