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近日,無錫南長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張華有期徒刑八年。面對八年的鐵窗生涯,張華痛哭流涕,為自己醉酒后的行為失控,為自己對不起情同手足的姐夫,為自己無法面對自己的親人后悔莫及。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7920日晚,被告人張華因工作升遷而請姐夫董某等幾個好朋友吃飯、泡吧,期間喝了不少白酒和啤酒。后酒醉糊涂的張華與姐夫發生口角并扭打,張華被姐夫推倒在地后起身用水果刀對姐夫連捅數刀。當張華看到血時立即清醒過來,趕忙將姐夫送往醫院搶救,當警察趕到醫院后,張華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并承認了自己用刀捅傷姐夫的事實,但姐夫還是因為失血過多死亡。事后,張華家賣掉一套住房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的損失。法院考慮到張華具有自首情節,且積極賠償,遂作出了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