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維揚法院行政審判做到“四個一”
作者:行政庭 發布時間:2007-12-11 瀏覽次數:778
本網揚州訊:今年以來,維揚法院按照“保護合法權益、促進依法行政、優化司法環境、化解行政爭議”的工作目標,努力做到“四個一”,不斷提高行政審判水平。
一、把握一個指導思想??科學發展觀
一是樹立正確的糾紛解決觀,把妥善化解矛盾作為提供司法保障的切入點。依法妥善協調官民利益,以公開促公正、用公正樹公信,消除老百姓“官官相護”的擔心,盡可能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二是樹立正確的維護穩定觀,把確保穩定作為提供司法保障的著力點。積極解決隱藏在行政審判活動中,可能涉及經濟社會發展中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有效抑制和減少影響穩定的各種社會消極因素,拓寬維護穩定的思路。三是樹立正確的群眾利益觀,把維護群眾的利益作為提供司法保障的出發點。以人為本,化解矛盾,關注民生,按照司法為民的要求,始終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群眾利益作為行政審判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二、堅持一個工作主題??公正與效率
一是始終堅持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嚴格依法行使審判權,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充分保護當事人的訴權,堅決杜絕有案不收,有訴不理的現象。堅決抵制和排除來自各方面的非法干預,嚴格司法,依法辦案,不斷按照質效指標體系的要求,提高審判效率。二是始終堅持行政審判的職能作用。引導當事人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達意愿和要求,防止矛盾激化,不斷增強化解行政爭議的能力,積極通過協調和解的方式解決糾紛。三是始終堅持監督和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既對行政行為實施有效的監督,又維護其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三、塑造一個良好形象??清正廉潔
一方面進一步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和廉政建設。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進一步明確司法指導思想、端正司法理念、規范司法行為,改進審判作風、確保廉潔辦案。切實貫徹落實省院的“六條禁令”,堅決杜絕徇私舞弊、權權交易、權錢交易。另一方面進一步加強審判人員司法能力建設。通過參加各項教育和培訓活動,切實提高行政審判人員服務大局能力、溝通協調能力、駕馭庭審能力、群眾工作能力、裁判文書制作能力和調查研究能力,全面提升整體素質。
四、達到一個審判目標??官民和諧
一是推動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機制。從2005年開始,在全市率先實行建議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度,通過堅持不懈的努力,不斷增強轄區行政機關的應訴意識。二是依靠黨委領導,主動爭取人大監督。主動向黨委、人大專題匯報行政審判工作,使領導及時了解行政審判動態,從而給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對于單純通過行政訴訟難以解決的糾紛,積極爭取理解和配合,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化解糾紛。三是加強溝通協調,促進行政執法和行政審判的良性互動。完善與相關行政機關的聯系制度,為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的宏觀及微觀決策提供法律上的參考意見。對在行政審判中發現的行政機關在管理上、制度上和執法活動上存在的問題,通過分析原因和對策,有針對性的提出司法建議,促進行政機關規范執法程序,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執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