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切實落實人大代表旁聽制度
作者:鹿海彬 發布時間:2007-12-06 瀏覽次數:726
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高度重視人大監督工作,近年來,將邀請人大代表旁聽庭審作為一項重要工作,認真落實好代表旁聽案件制度,確保人大代表旁聽庭審工作的順利開展。
一是認真落實責任。制定出臺了《人大代表旁聽庭審操作規范》、《邀請人大代表旁聽庭審方案》等規定,使人大代表旁聽庭審逐步制度化、規范化。為確保制度落實,院人大聯絡辦公室擬定活動計劃,并要求各業務部門選擇一些社會影響大、疑難復雜及代表關注的案件,適時邀請人大代表旁聽庭審,做到邀請人大代表旁聽庭審“百分之百”。
二是提前精心準備。聽審活動前,認真作好邀請工作,在案件開庭7日前,及時與人大取得聯系,向人大報送案件庭審排期表等簡要內容,并通過邀請函將案情向代表作簡要書面介紹;統一制作庭審總體評價意見表,在庭審前發放到代表手中,庭后由專人負責收集人大代表填寫的意見表。
三是增強服務意識。在審判庭旁聽區設置人大代表旁聽席,在人大代表旁聽庭審時,指派人大代表聯絡室人員負責接待,引導人大代表就座,解答人大代表提出的法律問題;同時增加值庭法警人數,確保庭審秩序和代表們的人身安全。
四是加強信息反饋。在人大代表旁聽庭審后,組織召開座談會,邀請人大代表對庭審中的程序落實、法官表現、庭審作風以及法言法語的使用等發表自己的看法和建議,及時總結經驗,進一步改進庭審工作。強化代表意見反饋工作,案件宣判后,及時將案件裁判文書寄送參加旁聽的人大代表,做到一案一結果,一案一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