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實行精細化管理打造節約型法院
作者:邵海林 發布時間:2007-12-03 瀏覽次數:562
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極響應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號召,從教育入手,通過明確目標,完善工作制度,制定了精細化管理措施,努力打造節約型法院。
一是加強教育,增強節約意識。年初,院黨組對該項工作進行專題研究,重新修訂有關節約開支的規章制度,向全院工作人員發出倡議書,倡導廣大干警從我從自身做起,從點滴做起,增強勤儉節約的意識,養成良好的節儉習慣。
二是明確目標,細化節約措施。該院把加強節約納入全年重點工作。并提出了電話費、修繕費兩個下降50%,接待費、車輛費、水電費、會務費三個下降30%的節約目標,進一步統一了思想,細化了節約措施。
三是立足實際,完善工作制度。該院對一些不合時宜的制度進行修訂完善。重新制定了《辦公用品采購管理規定》、《辦公經費管理辦法》、《實行公用經費包干限額》和《辦公用品計劃審批制度》,規定機關各部門和人民法庭公用經費支出限額,嚴格使用范圍,不得超支;各部門辦公用品等要先向辦公室申請,報領導審批后由辦公室安排統一購買,簽名領取;超出或不按程序辦事的,費用由個人支付。
四是重點環節,實行精細管理。車輛管理,按日登記派車車號、司機、地點、時間、油耗等情況,隨時對車輛進行跟蹤管理;接待管理,實行事前報告、歸口接待,控制就餐標準和陪餐人員,原則上一律在機關食堂就餐;用水管理,供水一律采取 “龍頭配鎖制”,實行部門領導責任制管理;用電遵守“五不準”,不準無人時開空調,夏季溫度設置不得低于
自今年初開展創建節約型機關以來,累計節約招待費20多萬元等。全院各項經費支出累計節約35.6.萬元,與去年同比節省46.72%。取得明顯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