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響水法院采取“二分”辦法辦理民商事案件,促進了矛盾糾紛又好又快解決。1?10月份,該院民商事案件平均審理天數為28.3天,發回改判率只有1.5‰,向省市兩級法院保持零投訴,實現了“低上訴、低投訴的良好效果。

一是深化案件繁簡分流。首先,盡量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今年1?10月份,該院適用簡易程序率為90%。在此基礎上,全面推行速裁制度,凡事事實清楚、案情簡單的,均嘗試進入速裁程序。1?10月份,該院通過速裁的案件達到223件,占到民商事案件比例的19%,速裁案件按平均審理時間僅為5天。為進一步降低矛盾對抗性和當事人訴累,該院推行立案前調解制度,1?10 月份,訴前化解紛爭76件,取得了當事人雙方都滿意的效果。

二是推行案件分類處理。該院一方面在內部進行分工,成立道路交通巡回法庭,配備熟悉交通、醫療的法官審理道路交通損害賠償案件,1?10 月份,審結案件121件,均做到了案結事了。另一方面,從機關、社團等社會聘請了有專業背景的特邀調解員,案件分類后邀請專業人員調解協助或者單獨調解。離婚、贍養、撫養、繼承等案件,邀請民調主任、婦聯干部調解;勞動爭議案件等涉企案件,邀請工會特邀調解員調解;土地承包等涉農案件,邀請熟悉當地民情民風,享有一定的威望農民調解員調解。1?10月份,邀請專業人員調解的案件65件,件件做到案結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