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陽光聽證”破解執行難
作者:林操場 發布時間:2007-11-06 瀏覽次數:870
本網徐州訊:為切實規范執行程序,增強執行工作的透明度,江蘇省新沂市人民在執行案件過程中積極實施執行“陽光聽證”工程,有效促使大量執行難案順利執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截至目前,該院已聽證各類執行案件81件,其中執結76件,執結率達93.8%,且無一上訪投訴。
今年以來,該院對案件執行過程中的變更、追加被執行人、案外人異議、重大財產處置等重要事項堅持推行公開聽證制度,進一步增強執行透明度和公信力,全力消除被執行人對抗和逃避法律制裁的心理,促使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義務。為了確保“陽光聽證”工程的順利實施,該院專門從執行局內部抽調3名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執行經驗豐富的法官組成聽證組,具體負責執行聽證的準備、組織、協調等工作。
該院專門制定《關于規范執行聽證的意見》,進一步完善執行聽證流程管理。《意見》規定,對當事人及案外人提出的異議等重大執行事項,聽證組要在5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并決定是否需要組織聽證;決定組織聽證的,聽證組于5日內將聽證通知、異議書副本等訴訟文書送達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并于10日內組織雙方當事人舉行聽證會;所有聽證均要進行逐案登記,并認真制作筆錄,及時公布結果,從而使執行聽證的質量和效率得到有效保障。
該院在聽證過程中,還始終堅持公開、透明、公正的原則,強化舉證公開、質證公開和認證公開,讓雙方當事人有理講在會上,有證據舉在會上,讓法官公正判斷來源于會上,實現聽證過程全面公開,切實增強當事人對執行裁決的認同感和信任度,進一步提高當事人履行義務的自覺性,促進執行難問題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