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山法院開展執行中止案件專項清理活動
作者:杜君 陳浩亮 發布時間:2007-10-25 瀏覽次數:731
本網徐州訊:近期,銅山法院針對執行中止案件數量和中止率居高不下的情況,開展了清理執行中止案件專項活動,對2004年以來中止執行而未得到有效執結的249件執行中止案件逐案進行評查清理,并提出要求。
一、高度重視,深挖原因,趨利避害。該院深入分析案件綜合信息管理系統顯示的數據,認真總結中止案件的特點、中止原因,發現近幾年來中止執行的案件大部分沒有得到有效執行,案件中止執行后便長期擱置,中了終了,不聞不問,造成執行積案不斷增加,并引發大量執行信訪投訴和社會不安定因素。長期以來人少案多的壓力使執行干警疲于應付新收案件,不夠重視舊存中止案件,使執行陷入惡性循環的怪圈。該院從加強執行人員責任心、提高業務素質入手,統一部署,集中力量清理執行中止案件。對249件中止案件逐案分析案情,按案件具體情況分配執行局實施組和法庭執行組集中清理,建立中止執行案件臺賬。將中止執行案件詳細登記,并按被執行人居住的鄉鎮,必經的道路分別造冊。執行局和法庭執行組各一份。在辦理新收的執行案件時,對順路的中止案件一并執行。充分發揮申請執行人和遍布各村鎮的執行聯絡員在提供執行線索和被執行下落方面的作用,及時搜集相關信息,隨時捕捉和發現線索,相互交叉提供可供執行的財產信息,形成內部執行工作一盤棋。有條件執行的加大執行力度,窮盡執行措施盡快執結。暫無條件執行的,作好當事人作好法律釋明工作,定出執行協議或終結執行。目前已有20余件得到有效執行。
二、科學管理,定期調度,嚴格審批。該院要求執行實施組每周調度一次案件,執行局至少每月調度一次,中止超過一個半月以上而沒有執結或沒采取執行措施的案件由分管院長調度, 對有可能恢復的案件,及時有效地恢復執行,及時填報結案信息,避免恢復執行后執行完畢了,而在前次執行卷宗中看不到執行完畢的記錄,從而造成未結執行陳案,統計數據不準確,造成管理上的漏洞。同時對新增中止案件嚴把審批關,制止濫用執行中止,對未窮盡執行措施、程序不規范、材料不齊全、思想工作不到位的,不準裁定中止執行。在此前提下,擬中止案件由實施組合議后報局長、分管院長審核中止執行的理由是否成立后報院長簽發。對于執行程序中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的,要求被執行人對尚未履行的部分要提供擔保,防止和而不解。該院嚴格責任,規定執行人員對中止案件負有執行到底的義務。凡裁定中止執行案件需恢復執行的,仍由原執行員具體負責,執行員調出執行局的,其承辦的中止案件恢復執行時方可換人辦理。強化執行人員責任意識,調動執行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進一步降低執行案件中止率。
三、統籌安排、高效規范、不斷創新。該院引導執行干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正視執行工作面臨的壓力和問題,擺正心態,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能,加強業務學習,有計劃地統籌安排日常工作,整合執行內設機構和人員,組織好、協作好、配合好,靈活、科學地采取執行措施,形成執行合力,在堅持好我院“執行日志”、“執行聽證”等好制度同時,不斷探討執行藝術,爭取在執行方式方法上不斷取得新突破,適時建立了執行回訪制度,通過與申請人思想交流和通報執行措施,爭取其理解、配合執行工作。回訪被執行人,讓其認識到法院對案件執行的決心,消除被執行人不履行義務的僥幸心理,同時捕捉執行信息。此外,注重加強對知悉被執行人財產狀況或了解被執行人履行能力的人進行訪問,了解被執行人的經濟來源狀況,從而發現執行線索,利于案件的恢復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