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近年來,如東法院進一步強化司法信息化建設,努力加強組織領導,大力夯實物質基礎,積極開發審判執行業務應用軟件,逐步把信息化手段滲透到司法工作的各個環節,司法信息化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加強領導,扎實推進,促進規范化建設。

為確保信息化建設的整體推進,該院努力從四個層面加強對信息化建設的組織領導,現已形成機構設置完善,人員配備到位,目標落實明確、制度保障有力的信息化建設格局。一是完善機構。院黨組專門成立了院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和科技強院領導小組,實行由院領導負總責、承辦部門直接負責、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的工作協調機制。同時在行政管理處下設網絡管理中心,專門統籌負責網絡管理和信息化技術的開發和利用。二是人員配備到位。為保障信息網絡的正常運行,分別在網絡中心配設了專門的科技人員,在審判管理中心配設了專門的管理人員,在人民法庭指定了兼職的管理人員,從而形成了自上而下的管理網絡。三是目標落實明確。在系統規劃的基礎上,著重從本院的實際出發,適時提出階段性的任務與目標,從而使信息化建設更易于落實;四是加強建章立制。目前,已建立了一套與信息化建設相對應的規章制度。先后建立了《關于計算機局域網管理暫行規定》、《關于計算機局域網設備管理規定》、《網絡中心崗位職責》、《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運行管理辦法》等等,有力地保障了信息化建設的順利推進。

二、加大信息化基礎投入,促進科技強院。

為保障信息化建設取得明顯成效,該院想方設法爭取資金,加強信息化建設的基礎投入,經過多年的努力,該院信息化建設已走在全省、全市法院前列。2004年以來,全面完成法院“兩網”建設并專門組建了院網絡中心,對機房進行了重新設計改造,網絡中心庫房面積近100平方米,網絡設備已全部按照省高院的要求配備到位,頗具現代化規模。近年來已相繼采購一百多臺電腦,拉設7條專線連接到基層法庭,建立了專用的互聯網,互聯網采用光纖接入,上網速度達到100M;院局域網實現與省高院、南通中院、本院與法庭的三級聯網。同時一大批高科技產品相繼投入應用。院機關裝有閉路安全監控等,院部和各個法庭都配備了電子滾動屏、投影儀、激光打印機、一體機、復印機、傳真機等現代化辦公設備,全院電腦實現人手一臺,辦公自動化及信息化程度都相當高。

三、積極開展信息化應用,促進高效管理。

該院將信息化建設的著力點和落腳點放在優化審判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上,先后開發應用了《如東縣人民法院崗位績效量化考核管理系統》、《如東縣人民法院審判執行信息綜合管理系統》和《如東縣人民法院審判流程、司法統計、績效管理綜合系統》等管理軟件并在全院推廣應用。同時,去年,該院在被省高院確定為《全國法院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運行單位后,又在全院推行應用《全國法院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目前,該院已初步實現了審判流程和執行案件信息網絡化管理、司法統計數據和績效管理數據的自動生成匯總,有效地促進了審判管理的科學化,極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去年,該院在全省法院實施“十率”案件質量與效率評估考核辦法的基礎上,專門組成研發小組,制定出臺了《崗位績效量化考核辦法》,并將之開發成一套自成體系的電腦軟件,利用電腦自動計算每位干警的崗位績效量化分數。該辦法著重從法院干警的勤、績、效、能4個方面共30個指標進行綜合考核,以完成崗位責任制所制定的崗位任務的基數上,根據各庭室的工作分工,將法院所有人員分為六大類,再根據每位干警的職務和審判職稱分成30小類,最后按每類干警類別設立相應的量化考核指標,對不符合指標的予以扣分,對超額完成指標的予以獎分,并將之作為評先創優、發放獎金的重要考核數據,以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來調動全院干警的積極性。

今年,該院又著手對全院所有的審判執行數據進行有效整合和歸口管理。按照原有的管理模式,全院所有的收結案數據和全院所有的審判流程信息由審判管理中心負責,全院干警的績效管理信息由審判監督室負責,這種模式體現了各司其職,分工負責的原則。但存在著重復管理、重復勞動、浪費資源以及數據方面各自為政、不統一、不準確的不足。為了確保審判執行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規范數據的申報工作,該院又組織開發了《如東縣人民法院審判執行綜合管理系統》軟件,強化審判管理中心作為全院審判執行的數據中心地位,承辦人員只要按照審判執行流程管理的規定在該《管理系統》錄入案件信息,即可實現司法統計數據、審判流程管理數據和績效管理數據的“三合一”,既確保了數據來源的唯一性,又對全院的數據管理進行了有效整合和統一歸口。這種做法極大地延伸了審判管理中心掌控全院審判執行動態的中心作用,同時也減少了不必要的重復勞動和重復管理,其作用與效能已逐步顯現。

四、努力搭建信息化平臺,促進公開透明。

該院在積極開展信息化應用的同時,決定組建審判管理中心,對內進行流程管理,對外公開案件的信息與處理結果,通過構建以公開促公正、以管理促效率的信息化管理平臺,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審務公開和透明司法。一是公開辦案流程。在所有的立案窗口制作并上墻審判流程表,拍攝了一部訴訟指引專題片滾動播放,動靜結合讓當事人直觀地了解法院辦理案件的全過程。去年又制定出臺了《關于審判(執行)流程管理的規定》,把審判過程細化為立案、分轉、庭前準備、開庭、合議、宣判送達、歸檔等環節,并在各個環節設定相應的時限,以內部局域網為平臺,實行數字化、網絡化管理,根據上述環節所確定的時限進行實時全程跟蹤,臨界提示催辦,使案件審理始終處于高效有序的運轉狀態,管理者隨時可以通過網絡了解到全院所有案件的流程情況,當事人既能了解案件情況又能得知案件下一步的走向,進一步提高了司法透明度。二是公開案件信息與處理結果。在審判管理中心,通過采取列表上墻、上網公布、觸摸查詢、電話問詢等方式,及時向社會公開案件的立案、審理、判決、執行的所有信息,包括案件中止、鑒定、延長審限的原因理由,評估、拍賣結果,為當事人提供審判執行動態的查詢、相關法律的咨詢及程序的指導,以公開促公正,接受社會各界及當事人的監督。此外,該院還把所有的裁判文書按類別上墻上網,對裁判文書做到“四公開”:訴訟程序公開,訴辯意見公開,舉證、質證、認證內容公開,裁判理由和裁判結論公開,強調裁判文書的說理性,讓當事人勝得明白、輸得服氣。審判管理中心的建立,不僅使法院以看得見的方式進行訴訟活動,公開地作出裁判,大大增強了當事人以及公眾對案件處理結果真實性、公正性的可信度,而且也大大增強了法官規范司法行為的自覺性。同時也極大地促進了審判效率,民商案件平均審理周期已從原來的65天縮短為45天,刑事案件基本都在20天內審結。“暗箱操作”已成為不可能,抽屜案、超審限案件基本得到杜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