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大豐法院十分重視評估拍賣工作,將執行財產評估、拍賣、變賣工作的相關規定發到轄區內具備相關資質的委托評估、拍賣機構手中,并對制定該規定的目的和意見向他們作了說明,受到了這些機構的一致好評。

該規定旨在規范該院執行中執行財產的委托評估、拍賣工作,切實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建立公正、高效、廉潔的執行機制,制造執行財產評估、拍賣的“陽光工程”。規定就執行財產委托評估、拍賣機構的確定,委托評估、拍賣費用的計算、委托評估、拍賣應遵循的法律程序以及違規對執行財產進行評估、拍賣應承擔的責任等作了詳細、具體的規定,便于實踐中操作執行,使執行財產、委托評估、拍賣工作更加規范的有效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