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改變起了大作用 沛縣法院“抓庭審、促質效”效果顯著
作者:任少鵬 發布時間:2007-10-18 瀏覽次數:716
本網徐州訊:“現在的辦案效率真是比以前大大提高了,”10月17日上午,李律師在庭審結束半個小時后拿到判決書時感慨地說,他是徐州某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經常代理沛縣法院辦理的案件。
“本案原被告的主要爭議在于原告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這是庭前證據交換時認真梳理出來的,原被告都很清楚,所以在法庭辯論結束以后就能很快作出判決。這種速度是我們庭抓庭審效率以前幾乎實現不了的事,”該案的承辦人、民一庭的張斌法官這樣解釋。
以前,法官們在開庭前不認真閱讀案卷、研究案情,證據交換也只是僅僅組織雙方相互出示一下證據,走走形式,法官自己不了解案情,雙方當事人也常常不知道案件爭議的焦點,開庭往往是原被告在下面“你說東、我道西”,法官在上面看自己的案卷,一次庭審下來,才發現了案件的爭議點,只能再開庭,第二次開庭又發現另外的爭議點,往往是開庭走過場,案子結不了,審判質效只能在低水平運轉。
針對這種情況,沛縣法院提出“抓庭審,促質效”的要求,要求法官在每案庭審之前認真閱卷,充分準備,在庭前證據交換時組織雙方當事人梳理出案件事實和法律適用上的爭議,總結出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的焦點,庭審就圍繞這些焦點展開。這樣處理后的案件,庭審時間大大減少了。一個月下來,全院 90%的案件開庭時間不超過兩小時, 95%的案件都只需開庭一次,案件審理質效得到了大幅提升。
法官們都說,案子沒少,時間沒多,以前天天加班,忙得團團轉,現在還能抽出時間看看書,“抓庭審、促質效”的確不是走過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