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淮安訊:截至1010,淮安楚州法院296份財產保全裁定全部在48小時內實施到位,及時有效的保全不僅大幅提高審判效率和調解率,還促進了案結事了。

今年以來,該院著力圍繞提高適用率和實效兩大坐標創新財產保全機制。立案庭和各審判庭均承辦法官均得向當事人在宣講法律關于保全工作的規定,以及本院財產保全機制,幫助當事人強化財產保全意識和債權風險意識,有關釋明情況記入筆錄。如未完成此“規定動作”,該案則被“一票否決”式地評為不合格案件。訴前財產保全、訴訟財產保全、執行前財產保全、仲裁前財產保全一經作出,即由有關業務庭移交執行局綜合事務科統一歸口實施。執行局綜合事務科接到財產保全或解除財產保全裁定書后,立即組織實施。對本市范圍內的保全工作,必須在24小時內實施到位;對外市和外省的盡可能在48小時內實施到位,如因客觀原因受阻的,由院長批準后予以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