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陰法院“三個嚴格”預防和化解負面報道
作者:王洪 徐明成 發布時間:2007-09-30 瀏覽次數:646
本網淮安訊:全市法院防范負面報道專項會議后,淮陰區法院于
一是嚴格堅持公正司法,從源頭上減少負面報道。該院要求全體法官及工作人員始終牢記“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工作宗旨,按照司法規范化要求,從案件處理的每個程序、每個節點、每個環節抓起,從每個法官及工作人員的一言一行做起,認真做好信訪接待、案件審理、執行、法律釋明和宣傳工作,強化自身素質的提高,以優質、文明、高效的司法行為打造法院對外司法形象,從而在源頭上減少負面報道發生的可能性。
二是嚴格遵守宣傳紀律,從制度上控制負面報道。該院進一步重申宣傳工作紀律,對媒體就個案要求采訪法官的,承辦法官須及時向院分管宣傳的領導報告,不得擅自接受采訪;媒體來院采訪的必須持有上級法院宣傳部門的介紹信;對重大、敏感案件的宣傳報道統一由辦公室扎口組織,必要時請示上級法院后方可組織;對尚未生效的案件一般不予報道,如確需報道,由分管業務和宣傳的領導會商后決定;進一步嚴格稿件把關制度,凡對外宣傳稿件必須由分管宣傳的領導把關并在辦公室登記后方可對外發稿,一律不準未經審查把關通過網絡對外發稿。對因工作不負責任、違反宣傳紀律引發負面報道造成不良影響的,對責任人及所在部門除在目標考核中扣分、不予評先活動外,還要視情節給予一定的組織處理。
三是嚴格執行應對措施,從機制上防范負面報道。該院認真組織學習市中院傳達的六種應對負面報道的具體措施,要求全院干警特別是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要時刻強化防范意識,提高對負面報道的“靈敏度”,時刻關注全院的工作動態。針對近年來網絡涉法信息呈愈演愈烈之勢,該院明確一名專職人員每天上網搜索瀏覽,發現不良信息時,及時報告,及時采取措施,力求將負面影響降到最低。進一步加強與新聞媒體的聯系與溝通,加大先進人物、先進集體的宣傳力度,提升人民法院在社會上的公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