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濱海法院高度重視服判息訴工作, 在立案、審判、執行等各環節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法院。統計表明,今年1-8月份辦理各類案件近3000,案件數量同比去年上升40%,而一審服判息訴的比例近96%,在鹽城市位居前列。二審改判發回率、涉訴信訪總量均較去年都有大幅度下降。

一是立案環節強化立案審查。依法保護當事人的起訴權,對符合起訴條件及時予以立案。做好立案階段的法律釋明和訴訟風險告知工作,使當事人恰當選擇救濟方式,能夠正確對待審判結果,對不屬于法院管轄的,多做解釋工作,告知解決糾紛的渠道和部門。

二是審理環節,注重調解,嚴把案件質量。該院要求辦案人員努力提高辦案質量,堅持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并重,嚴格遵守程序規范和辦案規則,強化裁判文書說理功能,認真落實審判公開原則,以公開確保公正,以公正取信于民,不斷加大調解工作力度,把調解作為首要的結案方式,減少當事人之間、當事人與法院之間的對立情緒,做到案結事了。今年以來濱海法院的案件調撤率始終在70%以上。同時加大案件評查力度,發現差錯及時通報及時糾正。 

三是執行環節,加強執行力度與保護弱勢群體并舉。對以弱勢群體為申請人的,優先執行,確保執行標的盡早到位;對以弱勢群體為被執行人的,應把維護生存權放在首位,慎用強制措施,確保困難群眾的基本生產、生活需要。

四是申訴信訪環節,重視初信初訪。信訪接待人員在接待、處理過程中耐心聽取來訪者的陳述,耐心做法律解釋和思想疏導工作,減少來訪者重復訪越級訪。凡是符合申訴、申請再審的案件,要及時立案,認真接待復查,符合再審條件的案件依法提起再審,及時依法糾錯,杜絕反復上訪。對不符合再審條件的,要耐心作好當事人的解釋、說服工作,避免形成新的不穩定因素。

五是重視化解上訪老戶工作。日前,濱海法院開展為期一個月領導下訪“金橋行動”活動,使得一批涉訴信訪人員息訴罷訪,有效消除了大量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促進了社會的和諧穩定。上訪人崇某先后27年上訪,28 次進京,最多的一次曾在一個月里兩次進京,雖經法院等相關部門多次做工作,但收效甚微。濱海法院在開展班子成員下訪“金橋行動”中,將上訪人崇某案作為 1 號掛牌案件,由新任院長龔春光親自包保,整合各方資源,窮盡執行措施,最終成功化解。為詳細了解情況,掌握第一手資料,院長龔春光先后六次到崇某所在鄉鎮和家中,聽取崇某對案件的看法和意見。耐心細致地做思想疏導工作,從情理到法理,化解崇某對法律的偏見。在法律的威嚴和法院領導的熱心感召下,崇某終于同意結案事了,并寫下保證書,保證今后不再上訪。

六是實施排查預警報告制度。在重大社會活動和節假日來臨前,對全院在辦案件進行排查,對排查出的可能會發生涉訴信訪的案件,逐案甄別,區別情況,有針對性地制定解決方案。做好信訪工作的超前預防,對群體來訪及一段時間內信訪苗頭相對集中的情況及時研究,掌握各類矛盾糾紛的信息動態,制定解決對策,做到上訪苗頭早排查,早發現、早解決。

七是實行責任倒查追究制度。信訪部門在解決涉訴信訪案件的同時,要查清造成涉訴信訪的主要原因和具體責任人,對因工作不負責任,在審判和執行工作的某個環節出現工作失誤或疏漏,引起當事人不滿,造成當事人上訪纏訴的有關責任人,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