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勢下如何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在新農村建設中的主體作用,筆者認為在審判實踐中要堅持“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原則,實現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高度統一,有利于新農村建設和諧發展,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是要高度重視涉農案件的公正高效審理。通過公正審判并注重實際辦案效果,為確保農村經濟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方面要對破壞農業生產、破壞經濟發展犯罪進行重點打擊。另一方面還要對迅速增多的與農村經濟生活息息相關的土地承包、土地流轉、土地權屬、涉及農村經濟往來的合同等糾紛案件重點研究與審理、執行。

二是積極參與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通過運用審判職能打擊農村社會治安犯罪、丑惡現象;通過積極處理好農村的涉訴來信來訪有效解決矛盾;通過就地公開開庭、送法到村等活動增強農民的法制觀念,普及農村生產生活常用的法律知識;通過指導鄉村民調組織提高其解決民間糾紛的能力水平。

三是要牢固樹立司法為民理念。在工作細節上千方百計為當事人著想,以正確的司法理念指引審判工作,為新農村建設服務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職責,是不可推卸的責任,是人民法院堅持黨的領導、服務人民的具體表現。在新農村建設中,要牢固樹立“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理念,充分發揮自身的主觀能動性,清除發揮審判職能中的障礙,切實做到便民、利民。要盡力簡化訴訟程序,做到坐堂立案與電話立案、巡回立案等形式相結合,書面起訴與口頭起訴相結合,坐堂問案與巡回辦案、辦案到田間地頭等形式相結合,方便群眾訴訟。

四是要善于創新新舉措。通過不斷推出有針對性的、效果良好的嶄新舉措,使審判職能得到更充分的發揮。要在充分調查研究、征求意見、進行可行性分析的基礎上,使新的措施具備符合法律規定和改革方向,符合農村社情民意,有利于農村發展,有利于審判為新農村建設服務,有利于推進審判工作的特點。

五是要內強素質外樹形象。要抓好法院內部管理工作,通過完善管理體系,強化隊伍管理、審判管理、司法政務管理,不斷提高法官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提高綜合司法效能,全面提升法院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要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全力提高為新農村建設服務水平。

六是要學習先進典型。在新農村建設中,要以先進典型為典范。要以全國法官“十杰”為標尺,用真情實意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化解民間糾紛,全力為新農村建設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