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了促進干警廉潔自律,提高法院整體形象,徐州市泉山區法院不斷完善“五項體系”,努力創建廉潔法院,收到了明顯效果。今年以來,沒有出現違法違紀問題,為年度廉政考評達標奠定了堅實基礎。

一是完善責任追究體系。把廉政建設目標管理納入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院長與主管院長、主管院長與部門主管、部門主管與干警層層簽定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從而增強了領導干部和一般干警的責任意識,形成了齊抓共管、反腐倡廉的整體合力。

二是完善示范教育體系。開展勤廉兼優的正面示范教育,采取召開學習會、座談會、研討會等多種形式開展示范教育,用先進典型的崇高思想品質、道德情操感召廣大黨員和法院干警。同時,開展腐敗分子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其違法違紀的根本原因,以發揮超前防范的作用。

三是完善源頭預防體系。嚴格執行并繼續完善人民法院公開審判、回避、合議、人民陪審員、案件審理期限等制度。建立和完善統一的審判流程管理模式,全面監控立案、審判、執行、審限、結案等重要訴訟環節和執行環節。完善案件質量評查制度,對評查中發現的違法審判線索,及時移交監察部門進行調查,追究違紀違法行為。

四是完善制度約束體系。不斷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員干部廉潔自律規定》、《審判工作責任制》、《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等制度,進一步明確責任內容、責任考核、責任追究等相關規定,逐步建立不愿腐敗的自律機制、不易腐敗的防范機制、不能腐敗的約束機制、不敢腐敗的懲戒機制。

五是完善違紀預警體系。由監察室組織相關人員就法官在辦案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主動走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部分當事人,認真聽取他們對個別法官的意見和建議,然后由走訪人將意見反饋給相關法官,及時指出其在審判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幫助教育、督促整改,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做到防微杜漸,警鐘長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