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淮安訊:2007年8月3日,淮安市淮陰區人民法院的法官將正在醫院打吊針的被執行人劉某某堵個正著,敦促其當場履行了還款義務。
1999年起,劉某某從申請執行人陳某處購買多種建筑材料,2005年結賬后尚欠陳某貨款2萬多元,雙方就此簽訂了還款協議。然而,劉某某未按協議約定還款,第一次失信。2007年3月8日,陳某一紙訴狀將劉某某告上法庭,要求其給付貨款。經淮陰區法院法官主持調解,雙方達成分期還款的調解協議。可是,劉某某仍未按調解書付款,第二次失信。7月16日,陳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向劉某某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其7月23日前履行義務,并傳票其當天到法院接受談話。劉某某對法院的傳票置若罔聞,電話也不接,拒不到庭。
8月3日,執行法官冒著高溫來到被執行人劉某某家,劉某某沒有在家,法官詢問其父親時,其父親也是支支吾吾,不告訴劉某某的去處。后來,法官從劉某某父親的話語中,聽出劉某某患感冒去打吊針的信息,立即到附近的幾家醫院查找,終于在跑了三家醫院后找到了被執行人劉某某。執行法官立即對劉某某展開執行攻勢,向他宣講法律規定和不講誠信的代價,并講明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的后果,如果不自動履行將采取強制執行措施。迫于執行法官強有力的執行攻勢下,劉某某表示立即付款,并在吊針打完后到銀行提出2萬多元現金交到法官手中,并表示今后認真學法守法,誠信行事。
從7月23日法院責令被執行人劉某某履行義務到8月3日案件執行完畢,執行法官只用了10天時間就將2萬多元執行到位,體現了淮陰區法院法官高超的執行技巧和高度的責任心,挽回了申請執行人8年的損失,陳某對此高度贊揚,連聲稱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