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一湖北竹溪女士來南通打工賺錢,養家糊口,沒想到上班第一天,就被機器壓傷手指,不僅錢沒掙到,反而花了不少錢看病。然而,老板遲遲不予賠償。為此,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糾紛,訴至法院,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五一”勞動節前夕,這起歷時一年多的蹊蹺傷殘案件終于以調和的方式塵埃落定。

39歲的童明蘭家住湖北省竹溪縣豐壩鄉柏臘樹埡村,上有老,下有小,家境十分貧寒。去年2月,她來到南通,在南通開發區一家五金制品廠找到一份工作。當月14日,她高高興興地來到工廠上班。誰知天有不測風云,上午9時,她在操作調直機時,由于操作規程不太了解,一不小心,左手食指、中指被機器壓傷,后送醫院治療,被診斷為左食指近節指骨遠端骨折,伴近節指間關節半脫位。

事故發生后,原本經濟就比較困難的童家更是雪上加霜。然而,老板遲遲不予賠償。去年922日,她經南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1128,南通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九級傷殘的鑒定結論。今年125日,她向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仲裁委于36作出裁決,要求廠方向患者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8250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8384元、醫療費、鑒定費2811.99元,共計人民幣19445.99元。另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26539.20元及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3968元,雙方終止勞動關系和工傷保險關系。

該公司經理顧某不服仲裁,于327女士告上法庭,請求法院依法判令原告少支付被告停工留薪期間工資和一次性傷殘補助金5000元。為此,該院從構建和諧社會、穩定一方經濟的角度出發,為滿足雙方當事人的意愿,避免矛盾進一步激化,于是采取庭外調解的方式,召集雙方協調賠償問題。經過半天的調解,公司表示愿意一次性賠償女士兩萬元。

女士從法官手中領到兩萬元賠償款時,感激之情溢于言表,緊緊握住法官的手說:“這可是我的救命錢啊,太感謝法院了!”。

據本案主審法官介紹,為了保護外來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該院開通了“綠色”通道,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采取有力措施,嚴厲打擊惡意逃避責任的“老賴們”。除推行周末、節假日立案外,他們還對困難農民工提供司法救助,依法減、免訴訟費、執行費。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這種審案模式,對妥善解決日益突出的勞資糾紛,打造魅力新南通、構建和諧新社會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