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因為曬被子發生爭執就離婚,離婚后舍不得孩子又想復婚,現在一些年輕人離婚太隨意!

夫妻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孩子隨老公生活,可是妻子卻又舍不得兒子離開,老公申請法院執行后,423日下午,在江蘇省鎮江市京口區法院執行局王曉寶副局長辦公室,經王曉寶副局長做思想疏導和法制教育工作后,在被申請執行人(前妻子)親手把孩子交給申請執行人(前老公)后,申請執行人(前老公)和被申請執行人(前妻子)當場表示為了孩子他們要復婚!在場的所有人當場都笑出聲來。法官告訴他們要復婚還要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今年24歲的小伙小張和今年22歲的姑娘小沈都在鎮江一家汽車修理廠上班,200410月兩人建立戀愛關系,2005年元月登記結婚,同年7月生一子。婚后兩人感情一直不錯。今年3月一天因為曬被子的位置兩人發生爭執,進而老公指責老婆和她媽媽近和自己走的不近,言語不合,妻子小沈向京口區法院起訴提出離婚,法庭上小伙也不示弱,在法庭上表示同意離婚,這樣法庭在49給他們簽發了自愿離婚的調解書,同時約定孩子隨小張共同生活,小沈每月可探望小孩兩次。調解書簽收后就產生了法律效力,婚離了,小沈卻舍不得兒子。由于前妻不肯把兒子交出來,明明知道孩子離不開媽媽和婆婆的小張也許是為了報老婆起訴自己離婚的 “一劍之仇”在416向京口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兒子的撫養權”來發泄一下自己的怨氣,法院受理后經過耐心細致的執行工作促成了當事人自覺履行了調解書中約定的:“孩子隨小張共同生活”義務并出現了本文開頭的一幕。

記者問小沈具體的復婚步驟時,小沈說:“回去再說吧,兩個人本來就沒多大事”。在記者給他們“一家”和法官拍下照片后,小張給前妻說:“你不是和你媽近嗎?你慢慢說吧,我先走了。”然后抱孩子跑了。

在一旁的一位律師表示,現在一些年輕人離婚太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