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經營煙用絲束 淮安9名被告人受審
作者:張松 發布時間:2006-11-15 瀏覽次數:3578
本網淮安訊:陳洪流等9名被告人未經許可經營煙用絲束,涉案金額近千萬元,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11月14日,江蘇省淮安市淮陰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據檢察機關指控:
自2004年下半年至2006年4月,被告人陳洪流、裴昌華伙同趙陳平(另案處理),以營利為目的策劃非法經營煙用絲束,三人在未經煙草專賣行政部門許可又無生產、銷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共同出資購買設備、租賃廠房,聘用被告人榮萬春負責生產,長期非法生產、銷售國家煙草專門賣品煙用聚丙稀絲束,所生產并銷售煙用聚丙稀絲束的金額為4756325.7元。被告人曾紅梅、沈海鴻、朱輝、剛憲峰、陶德順5人自2005年8月份以來,分別購買該批煙用聚丙稀絲并向外轉賣,累計銷售金額達500余萬元。檢察機關認為,上述9名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
該案將擇日進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