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臺法院近年來農村交通事故增加明顯,據統計,2005年受理交通肇事及交通事故人身賠償案件達463件,較之2004年的226件增長了一倍多,今年1-8月份受理數達634件,同比上升133%,而被交警部門調解處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要比此數更多。農村交通事故呈多發趨勢,這嚴重危害了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影響了社會穩定,影響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應當引起足夠的重視。

一、交通事故頻發的原因

1、路況欠佳。農村公路等級低、密度大、交通流量小、自由式道路多,這是造成事故頻發的客觀原因。

2、部分駕駛人素質低下、風險意識淡薄。一些駕駛人無視交通法規,無證駕駛、酒后駕駛、超速行駛、闖紅燈,或者由于利益驅動,對行車風險和事故危害認識不足或視而不見,不顧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嚴重超載、病車上路甚至疲勞駕駛。

3、管理不到位。農村地域廣闊,限于警力不足和條件限制,交管部門對農用車及鄉間公路管理力不從心,致使道路上無牌無證車、非法改裝拼裝車上路行駛現象突出,從而導致事故頻發。

4、道路配套設施和管理滯后。近年來,交通基礎建設發展迅速,鄉間公路密度增大,車流量成倍增長,但道路配套設施和管理滯后,危險路段無明顯警示標志及相應的路牌,相應的配套設施安裝不到位,道路維護改造進度緩慢。

5、對重大交通肇事人員懲處不力。有關部門為了使案件順利處理,對一些該追究刑事責任案件的肇事人員代之以行政、經濟處罰,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懲處不力現象。訴至法院的交通肇事案件,大多被判處緩刑,處實刑的比較少,沒有形成足夠的法律震懾力。

6、行人缺乏與“大交通”相適應的交通安全意識。鄉間公路平時車少,一些人也往往不按照交通規則行事,有的老人小孩習慣于公路上納涼打牌玩耍,一些非機動車和行人不走人行道或橫過道路時不走人行橫道線,不注意觀察左右來車或者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猛跑,這些因素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二、針對上述原因,該院提出如下對策:

1、加強交通法規宣傳教育,提升風險意識、安全意識和法制意識。使司機們能認識到“跑馬行船三分險”的風險意識,做到謹慎上路,正確把握好思想上的方向盤,從根本上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2、嚴把發證程序、嚴查違規操作,從源頭上加大治理力度。公安、交通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政策,從發證考核上嚴格把關。對駕照發放對象,要以提高實際駕駛技能為重點,嚴格考核制度。

3、理清農村公路中的危險路段、危險時段,予以重管嚴管。對事故多發地段,路況復雜地帶及行人橫過馬路的地帶增加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樹立各種相應的提醒牌和采取相應的措施,為通行安全提供基礎保障;同時嚴厲查處超速、超載、無證駕駛等違章行為。

4、加大對交通肇事罪的打擊力度,依法嚴懲導致交通肇事案件發生的“馬路殺手”,威懾犯罪。

5、開展法律宣傳,加強對農民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醒廣大農民不論是駕車還是走路,要嚴守交通法規、自覺克制交通陋習,確保出行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