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為充分發揮特邀調解員作用,構建多元化勞動爭議案件解決機制,10月17日,南京市中院與南京市總工會聯合下發《關于貫徹執行省法院和省總工會<關于委托工會組織和特邀調解員調解勞動糾紛案件的意見>的通知》,各區縣法院、各總工會認真貫徹文件要求,根據文件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認真做好勞動爭議案件特邀調解員的推薦、選拔工作。推薦選拔的55人,均為大專以上學歷,主要為各區縣總工會干部以及機關事業單位及大中型企業中從事工會或人力資源管理的同志,具有一定的勞動爭議糾紛調處能力,經市法院審核批準,將陸續領取各區縣法院發放的聘書,并于明年1月1日起履行職責。特邀調解員將以協助調解、委托調解、參與訴訟調解等多種方式參與勞動糾紛案件的處理,有利于及時處理勞動爭議,防止勞資矛盾的激化,減少企業和職工的損失。


      

文章出處: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民四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