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連云港訊:近日,連云區法院執結了某服務公司拖欠11位民工工資案,使得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得到了保障,將“保障民生”落實到實處。

王某、李某等11位農民于2007年底隨南通海安縣的于某到連云區一服務公司做裝修工程。可裝修工程結束后,于某卻以該服務公司未與其結算工程款、資金周轉困難為由拖延支付工錢。王某等人找到服務公司,服務公司書面承諾給付他們的工資也遲遲未能兌現。在近一年的時間里,11位民工往返與于某和服務公司之間,均無果而終。

去年11月,11位民工在連云區法律援助中心的幫助下,一紙訴狀將于某和服務公司告上法庭。通過法官調解,三方同意將11位民工的工資由被告服務公司從工程款中拿出,直接交到連云區法院。可在調解協議的付款期限屆滿時,服務公司卻一直沒有兌現,11位民工遂向法院申請執行。

接到法院的執行通知書,服務公司以于某必須到場為由拒不履行義務。雖然執行人員耐心細致地宣傳法律,告知不履行法院法律文書的后果,但服務公司的法人代表陰奉陽為,后干脆避而不見。期間,11位民工因拿不到血汗錢也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矛盾一觸即發。

此案引起了該院史良成院長的高度重視,他與執行人員一起商討執行方案,最后決定從查詢銀行存款入手。但從工商部門了解到的開戶行和帳號上查詢,該服務公司帳上幾乎無款。于是,執行人員橫下心來,采取“拉網式”搜索,利用一天時間對墟溝地區各大金融機構進行查詢,最終在一銀行發現了被執行人秘密帳戶,當場扣劃了執行標的額。隨后,該院史良成院長細心地讓執行人員將每一位民工的工資算清楚,分別放入11個信封,親自交到民工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