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法院各項工作千頭萬緒,要做好每一項工作必須要突出一個“實”字:審判工作必須扎扎實實,審判作風必須樸樸實實,審判效果必須實實在在,通過卓有成效的工作為老百姓辦事實。

一、審判工作必須扎扎實實。審判工作是各級法院的中心工作,基層法院承擔全國法院半數以上案件辦理工作量,因此扎實開展審判工作,基層法院責無旁貸,贏時刻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從保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堅持以改革促進公正,以改革樹形象。在審判過程中,堅持“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方針,切實把案件辦好。在立案過程中,及時向當事人發放風險告知書,提示當事人從而避免或降低訴訟風險和成本,減少不必要的損失。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要加大簡易程序的適用力度,減少案件的審理天數,減少當事人的訴累及訴訟成本。在執行過程中,必須創新執行手段,立案、審判、執行工作要相互協調配合,對一些老大難的執行案件,積極尋求地方黨委、政府支持,邀請人大代表現場監督執行;必要時,邀請部分新聞記者跟蹤執行;結合工作實際,適時組織執行會戰,確保一些疑難案、骨頭案得到妥善解決,以扎實審判個案彰顯司法權威,。

二、審判作風必須樸樸實實。為了充分為老百姓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務,真正替老百姓辦實事,基層法院審判作風必須樸實,必須要增強辦案法官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一要積極開展巡回審判活動,解決人民群眾的實際困難。對那些社會影響大、具有典型代表性或者當事人行動不便、生活困難的案件,我們要求辦案法官走出去到當事人所在地進行巡回審理,這樣既能解決群眾的實際困難,又能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之目的。二要主動送法到企業、社區、鄉村,開展基層普法教育。三是要積極開展庭審觀摩、裁判文書評比等活動,切實增強辦案法官的規范意識,解決案件裁判文書和庭審中存在的問題,從而提高審判質量。四是要加大調解力度,實行訴調對接,把矛盾在基層盾化,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調解員在案件調解中的優勢,確保達到“案結事了、息事寧人”。五是要加強法官廉政制度建設,杜絕法官接受當事人吃請行賄,對確實無法退回的禮金、物品,健全法官廉政登記薄等制度,實行登記上交。

三、審判質效必須實實在在。案件質效是法院工作的成績總結,也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線和一切工作的基礎。對此應進一步加大審判執行工作力度、改變審判工作作風的同時,要創新審判工作方法,追求審判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在審判質效指標數據的統計上不能搞虛假,不能無限地擴大或縮短某些指標,讓質效指標在健康軌道運行。加大審判管理工作力度,加大審判調研和分析的工作力度,查問題,找原因,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