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法院審理假酒案
作者:高棟明 李軍 發布時間:2012-04-11 瀏覽次數:1012
4月10日,常熟法院知識產權庭公開審理李某、馮某夫妻制售假酒案。兩被告人自10年10月起,購買假冒的“五粱醇”、“金六福”、“老作坊”等品牌酒的毛坯瓶、瓶蓋、商標標識、防偽貼等全套包裝材料,并用劣質酒裝瓶后批發出售,至案發時已銷售330箱,倉庫中尚有剩余的待出售的假冒酒2607瓶。法院當庭認定二人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六個月、馮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并對二人判處罰金。